有關本校108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領乙案,申請期程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為辦理本校108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領乙案,請本校符合申請108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之同仁,請儘速於108年9月20日(星期五)前,應檢附下列證件(詳子女教育補助表說明;申請表務必詳填子女姓名、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送人事室辦理。
二、申請表請至人事室取用或至學校網路公佈欄下載使用。如有冒領情事,一經查證屬實,申請應繳還補助費並放棄抗辯權。編制內技工、工友適用本「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