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15年5月26日臺中大學科學字第1154060400號函。
二、旨揭課程可協助所屬單位員工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所需之環境教育訓練(研習)時數,及提供各機關、公營事業、學校、財團法人之員工及一般民眾環境教育研習時數。
三、環境教育30(+3)小時核心課程研習班招生資訊如下:
(一)招生對象:
1、具環境教育相關學、經歷及專長者:曾任教或任職於各級學校,並從事環境教育工作者,如欲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經歷」管道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不適用」本課程;惟各級學校教師如具環境相關科系學歷,並得依「學歷」管道申請環境教育人員...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