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4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030908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與教學之規劃與推動,提升中小學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運作與成效,教育部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旨揭課程培訓計畫重點如下:
(一)課程期程自109年5月9日至109年7月20日,報名學員可視情況選擇研習區域,詳如附件。
(二)推薦培訓之教師須具備下列任一資格:
1、曾擔任社群召集人,並具有初階以上專業回饋人才講師資格。
2、曾擔任國教輔導團員、地方輔導群教師或各縣市優秀教師(super教師、薪傳教師)。
3、曾獲師鐸獎、教學卓越獎、縣市政府或全國性教學獎項之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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