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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21-12-15 | 點閱數: 39

函轉11119日(星期日)為第10屆立法委員臺中市第2選舉區缺額補選、臺北市第5選舉區林昶佐罷免案之投票日,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 工前往投票,是日均以放假處理,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01214日府民自字第1100325066號函辦理。

二、選舉區外之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依規定不放假,但戶籍設在選舉區並具投票權者,得比照選舉區內員工投票日放假之規定辦理。至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其放假及工資給付等事項,仍請依主管機關勞動部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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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函轉111年1月9日(星期日)為第10屆立法委員臺中市第2選舉區缺額補選、臺北市第5選舉區林昶佐罷免案之投票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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