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增承清華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清華高級中等學校董事會遴選為董事長,並奉桃園市政府110年11月16日府教高字第1100300999號函核定,自110年12月01日起接篆視事。
說明:依據清華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清華高級中等學校110年12月1日清華(人)字第1101000216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