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861
  • slider image 863
:::
重要公告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18-01-09 | 點閱數: 62

一、依旨揭令,倘教職員符合該條例第3條第1項規定,申請107年6月30日退休者,經服務學校證明不影響教學,得視為特殊原因於107年6月30日退休生效。
二、另請各校提醒符合上開令函之教職員,其成績考核,因當學年度服務未滿1學年,故成績考核為「另予考核」;又有關年終獎金部分,因當學年度任職未滿1年,須依比例計算,且不含7月份。

  •  
    1) b26375dd65648f3.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