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專業獎章頒給審查要點」,並自110年8月10日生效,檢送人事總處函、上開審查要點及逐點說明各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8月13日桃人企字第1100004130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