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7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82951號函及衛生福利部110年6月29日衛授食字第1101301761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近年接獲多起民眾自行採摘不明菇類,烹煮食用後出現嘔吐、腹瀉及手麻等天然毒食品中毒之症狀。
三、不隨意捕捉、採摘及食用來路不明之動植物,以預防天然毒食品中毒發生,確保飲食安全。
四、參考資料: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0936&r=1170385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