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市各級學校教育人員110年8月1日退休審定作業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2月18日府教人字第1100037374號函辦理。
二、旨揭審查作業規劃期程如下:
(一)110年3月8日至12日各校開始送件。
(二)110年3月24日至5月31日召開審查委員會審查案件。
(三)110年4月至5月分批公告有疏漏學校修正及補件。
(四)110年6月上旬完成核定作業。
三、未於市府教育局辦理110年退休意願調查時提出,臨時申請110年專案退休者,請同仁另案檢附具體證明文件簽奉校長核准函報市府同意後,再行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