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本市109學年度第2學期各校自辦代理(課)教師甄選或代理(課)教師再聘,其聘期起始日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月22日桃教高字第1100004200號函辦理。
二、查本局109年7月20日桃教小字第10900641151號函示,本市109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為110年2月18日(星期四)。
三、爰109學年度第2學期各校自辦代理(課)教師甄選或代理(課)教師再聘,其聘期起始日為110年2月18日(星期四),如未能於開學日報到就職,則以實際到職日起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