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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20-10-05 | 點閱數: 28

為遴選本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第4屆(110、111年)委員,請協助推薦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代表人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9年9月30日府教秘字第1090249542號函辦理。

二、本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第3屆委員任期將於110年1月31日屆滿,為免影響後續教師申訴業務之進行,並維護教師權益,請優先推薦有意願且「具法律專長」或「客觀公正」之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人數不限),俾利遴選。

三、推薦名單請填寫附件表格,並請於109年10月9日前逕送本校人事室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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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為遴選本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第4屆(110、111年)委員.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