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003
  • slider image 1005
:::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20-09-21 | 點閱數: 28

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十六點附表二,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9年9月21日府人力字第1090234924號函辦理。

二、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一份。

  •  
    1) 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十六點附表二,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