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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20-09-08 | 點閱數: 38

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並自109年8月27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桃園市政府人事處109年9月7日桃人企字第1090004625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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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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