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配合「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施行後,修正之「公立學校教職員遺族撫卹金請領順序系統表」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8月31日桃教人字第1090077109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