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894
  • slider image 896
:::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20-09-01 | 點閱數: 26

修正「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學位實施要點」第四點、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9年8月21日府教人字第1090209874號函辦理。

二、檢送「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學位實施要點」及修正對照表1份。

  •  
    1) 修正「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學位實施要點」第四點、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