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瑞華奉桃園市政府本(109)年7月府教小字第1090168143號函核定聘任為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校長,謹遵於本(109)年8月1日接篆視事。
說明:依據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109年8月28日桃特人字第1090006775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