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003
  • slider image 1005
:::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20-08-25 | 點閱數: 33

轉知銓敘部109年8月19日部法一字第10949640891號令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人事處109年8月21日人考字第1090004519號辦理。

二、銓敘部考量各級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所應承擔之相關責任,不因其本職教師進用方式不同而有區別,爰自旨揭令釋發布之日起,各級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編制外教學人員,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及準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定,並允宜於聘約中明定,以資周妥。

  •  
    1) 轉知銓敘部109年8月19日部法一字第10949640891號令一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