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以,請協助單位內「暫停軍職優惠存款」人員於離(退)時,申請優存恢復事宜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7月16日桃教人字第1090061905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當事人權益,本校教職員若有旨揭離(退)人員需請人事單位協助辦理恢復優存事宜,請通報人事室將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前開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