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習時間:106年11月21日、23日、28日、30日及12月5日、7日等6場次(週二及週四19時至21時)。
2.研習地點: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2樓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號)。
3.研習對象:以家有青少年期子女之父母親(小學五年級以上)參加,以30名為限。因應研習者需求,父母親可帶學齡期(小學階段)子女參與,本中心另安排學齡期子女進行繪本導讀或電影賞析。
4.研習費用:免費。參與之家長及學齡期子女均需事先報名,不接受當天現場報名。
5.活動報名方式及其他相關說明,請參閱活動簡章,簡章及報名表可至本中心網站(http://family.tycg.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