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考試院修正發布「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9年5月26日府人力字第1090128966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修正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於本(109)年1月16日開始施行,考試院業於本年5月11日修正發布旨揭考試規則相關附表,爰請各機關確依新修正之考試類科提列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職缺,職缺填報系統路徑如下:人事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eCPA)(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0: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職缺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