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003
  • slider image 1005
:::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20-05-13 | 點閱數: 30

有關銓敘部函以,各機關公務人員因育嬰留職停薪而自願調整較低職務者,於回職復薪回復原職務或與原職務同一陞遷序列之職務時,得免經甄審,且不受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第8款規定之限制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桃園市政府人事處109年5月13日桃人力字第1090002607號函辦理。

 

  •  
    1) 有關銓敘部函以,各機關公務人員因育嬰留職停薪而自願調整較低職務者,於回職復薪回復原職務或與原職務同一陞遷序列之職務時,得免經甄審,且不受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第8款規定之限制一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