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書函以,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4條規範應計入每月退休所得之社會保險年金計算方式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5月11日桃教人字第1090038564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