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國民中小學每學期會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並宣導,但隨著大環境的改變,3C的普及化,犯罪手法千奇百怪,為了我們的孩子,父母和學校要攜手合作,除了吸收新資訊外,在生活中建立孩子的性別平等觀念,教導孩子尊重、包容,並關心孩子的社交生活,留意網路使用情形,為孩子的安全把關。龍山輔導室整理了一些性剝削防制的相關影片和資料,希望各位親愛的家長與老師們一起協助教導孩子們。
定義:【兒童或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兒童或少年性剝削,係指下列行為之一:
一、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
二、利用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之行為,以供人觀覽。
三、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
四、使兒童或少年坐檯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遊、伴唱、伴舞等行為。
本條例所稱被害人,係指遭受性剝削或疑似遭受性剝削之兒童或少年。
相關資訊
資料來源 |
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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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
保護您小祕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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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ct?xItem=27043&ctNode=12642&mp=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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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婦幼警察隊 |
兒少性剝削防制Q&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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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WIN兒少私密照防治宣導影片 |
內容有三個案例動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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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EvgRAVu3Eo&t=286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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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兒童少年身體與心理的健康發展,是政府與民眾共同的責任,所以如果發現有兒童少年從事性交易,可以透過以 下救援通報方式來通知相關單位及人員,以便可以及時救援及保護他們
一、相關機構 |
台南市婦女兒童安全保護協會 |
(06)293-4546 |
台灣展翅協會 |
(02)2562-1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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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婦女基金會 |
(02)2391-7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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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家扶中心 |
請見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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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輔導服務 |
婦女救援基金會(02)2555-8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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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救援機關 |
婦幼保護專線,電話直撥113 |
政府對於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個案提供哪些協助?
(一)關懷中心:提供緊急庇護、諮詢、連繫或其他必要措施,以避免脫離家庭之未滿十八歲兒童或少年淪入色情場 所。
(二)緊急安置:法官、檢察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聯合稽查小組等查獲及救援從事性剝削或有從事之虞之兒童 或少年時,於二 十四小時內將該兒童或少年移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設置之緊急收容中心,提供必要之保護、安 置或其他協助。
(三)短期收容中心:兒童或少年顯無從事性剝削或從事之虞者,法院應裁定不予安置並交付該兒童或少年之法定代 理人、家長、最近親屬或其他適當之人;該兒童或少年有特殊事由致不宜安置於短期收容中心者,法院得裁定交由主 管機關安置於其他適當場所。除有上述情形外,應裁定將兒童或少年交付主管機關安置於短期收容中心。
(四)福利機構或中途學校:法院審理認為該兒童或少年無從事性剝削或從事之虞者,應裁定不予安置並交付該兒童 或少年之法定代理人、家長、最近親屬或其他適當之人;法院依審理之結果,認為該兒童或少年有從事性剝削者,除有 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項情形之一者外,法院應裁定將其安置於中途學校,施予二年之特殊教育;有所列七款情形,及 兒童或少年有從事性剝削之虞者,法院可裁定將兒童或少年安置於主管機關委託之兒童福利機構、少年福利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