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遷調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9年3月24日府人力字第1090051102號函辦理。
二、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遷調實施要點」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