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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公告 洪逸暉老師 - 公告 | 2020-03-09 | 點閱數: 35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
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
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
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
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研究所學生。
三、申請程序及期限:
(一)申請期限:109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二)辦理地點: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四、旨案獎助不得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學生實施
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同性質補助要點或計畫
重複申請。

五、相關辦法與表件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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