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COVID-19,簡稱武漢肺炎),本府原訂109年3月至4月之研習(含員工協助方案等)將調整辦理方式,辦理日期將另行通知,請查照並轉知參訓人員。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9年3月4日府人考字第1090049759號函辦理。
二、檢附「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本府3月至4月研習課程調整辦理方式一覽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