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本府民政局專員林美玲等7人為本府109年傑出女性公務員(如後附名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9年2月19日府人考字第1090030204號函辦理。
二、依本府表揚傑出女性公務員實施要點規定,本府傑出女性公務員頒給獎牌1面、新臺幣5千元禮券及公假3日;並將另函通知公開頒獎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