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職系說明書及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於民國109年1月16日修正施行,有關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認定職系專長案件,除另有規定外,辦理認定相關原則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桃園市政府人事處109年2月6日桃人力字第1090000495號令辦理,並檢附原令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