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08年12月20日移署移字第1080144315號函辦理。
二、為持續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並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各類技術士技能檢定,培養一技之長,穩健家庭生活,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本計畫報名期間預計自109年2月17日(星期一)至同年3月20日(星期五)止;檢附108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