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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宣導 徐士凱老師 - 公告 | 2019-11-26 | 點閱數: 40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醒各校使用「創客教育教具」或「科技教育教具」需注意產品之安全性及合法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1月2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127597號函辦理。

二、依據立法委員陳學聖國會辦公室108年10月16日新聞稿所述,邇來因創客與科技教育蓬勃發展,電子零件紛以科技教育教具名義充斥市面,惟該等教具多屬製造與生產來源不明、原料(或塗料)性質未知、乃至導電後穩定性及安全性亦未經檢驗,請各校注意使用產品之安全性及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