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分配實務訓練人員,於請公假參加基礎訓練、集中實務訓練及依規定請假期間,得依所適用之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支領加給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桃園市政府人事處108年9月11日桃人給字第1080005231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