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重申各級學校應遵循教育及行政中立相關事項一案,請本市市立各級學校(幼兒園)向教職員工生加強宣導,並不得從事有違教育中立及影響校園學習環境安寧之活動,請查照。
說明: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8年9月3日桃教人字第1080076239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