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交通局108年7月24日桃交運字第1080035618號函轉交通部108年7月23日交航字第10850094255號函辦理。
二、本案業經交通部於中華民國108年7月23日以交航字第10850094251號令訂定發布,並定自109年3月31日施行,爰轉請貴校參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