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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19-07-03 | 點閱數: 16

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訂於108年7月15日(星期一)搬遷至新址辦公,惠請更新通訊資料,並轉知所屬相關單位,請查照。

說明:

一、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新聯絡資訊:

(一)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強國路68號7~8樓。

(二)電話代表號:(03)3777300(維持不變)。

(三)傳真:(03)3777701(維持不變)。

二、屆時請貴機關更新通訊資料,並變更該處收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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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桃交裁秘字第1080052945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