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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19-06-12 | 點閱數: 22

轉知「107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暨表揚活動實施計畫」計畫書1份,請本校同仁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8年6月12日桃教終字第1080049670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強化建立國人終身學習觀念,提供平臺鼓勵全國民眾參與,選拔終身學習楷模,再以宣導得獎楷模的終身學習優良事蹟,作為全民模範,落實學習社會之發展,特辦理旨揭活動。

三、選拔機制說明如下:

(一)選拔類別:終身學習楷模類。

(二)參加資格與條件:

1、設籍本市年滿18歲以上之非在學學生,進行終身學習活動達5年以上。發展個人生涯,力求自我實現,足為學習表率者。

2、個人能持續終身學習,因應社會變遷,善用學習資源,並能熱心分享學習經驗,具有卓著績效者。

(三)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8年6月26日(星期三)(含)前寄達,逾期不予受理。

(四)收件地點:請將資料檢核表、報名表及相關資料1式9份送至本局終身學習科謝瑩露小姐辦理。

(五)旨揭計畫請至「教育部107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暨表揚活動專區」網站下載(網址-https://sce.ntut.edu.tw/p/404-1034-7945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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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轉知「107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暨表揚活動實施計畫」計畫書1份.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