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4條第2項及國民教育法第20條之1第3項規定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權益,強化學生申訴相關機制與知能,本局已彙整學生權益相關法規彙編(如附件),以積極維護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且維護校園安全與教學秩序。 三、請各校將檔案編列學生手冊供學生參考,並對校內加強宣導,以提升學生對自身權益之掌握。 四、若家長或校內師生有學生相關權益事宜需詢問,本局亦提供諮詢專線:03-3397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