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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宣導 陳惠雯老師 - 公告 | 2019-03-19 | 點閱數: 3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3月14日臺教師(一)字第1080036113A號函辦理。
二、本案徵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8年4月30日(星期二)止,請欲申請計畫者將申請表郵寄至廣達文教基金會(地址:111台北市士林區後港街116號9樓),收件人請註明「廣達『設計學習』計畫甄選小組 收」。(以郵戳為憑)
三、本案聯絡人:廣達文教基金會承辦人吳亦婕,電話:02-2882-1612分機66692。
四、檢附旨案簡章1份,或逕至財團法人廣達文教基金會網站(http://www.quanta-edu.org/news_view.aspx?no=399&d=8323)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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