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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公告 洪逸暉老師 - 公告 | 2019-03-14 | 點閱數: 53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0835日移署移字第1080032825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奠基國家人才培育,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因應各界反映,上開計畫申請方式,本次有重大調整,符合本計畫規定者,將採不抽籤方式進行核發,相關類組如下:

()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新住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子女優秀學生獎學金、新住民子女清寒學生助學金等四大類組。

()新住民:新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新住民子女清寒學生助學金、新住民證照獎勵金等三大類組。

四、本計畫報名期間暫訂自108318(星期一)108412(星期五)(確定之報名期間若有更動,將另行通知);檢附107 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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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7下新住民培力獎助學金辦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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