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888
:::
校內訊息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19-01-25 | 點閱數: 101

一、本市108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金申請事宜。
二、初步查核本校符合人員如下:
*屆滿10年(98.08.01初任):0人。
*屆滿20年(88.08.01初任):曾惠敏、李淑慧、黃俊賢、張惠君、王靜惠等計5

*屆滿30年(78.08.01初任):0人。

*屆滿40年(68.08.01初任):0人。

三、符合規定人員請配合辦理事項:
(
一)請於2月11日至人事室查填「108年資深優良教師推薦表」及「近10年未受刑事、懲戒處分或平時考核記過以上處分切結書」等2表。
(二)當日(2月11日)並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正本核對審查後歸還。
1.教師證書。
2.畢業證書(請檢附專科以上所有學歷證明文件)
3.歷任教職之派令或核薪通知書。
4.歷任服務學校之服務(離職)證明。
5.歷年成績考核通知書。
四、本校教師漏列或他校調入教師於原校期間漏未辦理者,亦請併案告知補行申辦。

五、檢附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供參。

  •  
    1) 01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