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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宣導 陳嘉慧老師 - 公告 | 2019-01-09 | 點閱數: 34

說明:
一、依據桃教學字第1070046719號及桃園市107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辦理。
二、甄選結果如附件。
三、檢附作品得獎名單1分,敬請 查照。
四、獎勵辦法:第一名取1組(嘉獎1次、稿費上限3200元)、第二名取2組(獎狀乙幀、稿費上限2400元)、第三名取3組(獎狀乙幀、稿費上限1600元),稿費標準:800元/每千字。另取佳作5組(獎狀乙幀)。
五、由承辦單位先行通知各學校甄選結果,相關獎勵由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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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來文1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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