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27日臺教學(二)字第1152802753號函辦理。 |
| 二、 | 為獎勵及表揚對推展學校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機構、學校、依法立案之法人或團體,教育部特訂定「教育部表揚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推展貢獻獎」實施計畫,期透過公開表揚及獎勵,肯定各界推動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之成果,深化民主、人權與法治價值,以落實民主深化與世代傳承。 |
| 三、 | 如對本案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轉型正義教育多元推動專案辦公室)鍾岳珊小姐,連絡電話(02)2896-1000分機2907或教育部承辦人洪詩婷專員(02)7736-7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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