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5年6月10日藝視字第1150001356號函辦理。 |
| 二、 | 旨案競賽將於115年10月18日前於本比賽專網公告是否試辦 現場創作;如須試辦現場創作,將一併公告試辦類組、簡章 、時間、地點。 |
| 三、 | 為求比賽之公平公正,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 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 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抄襲、代筆 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
| 四、 | 旨揭要點可逕自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 (https://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 )最新消息或「 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