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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訊息 蔡碧真老師 - 公告 | 2026-06-08 | 點閱數: 11
主旨: 有關本市115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班暨行為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培訓班一案,請公告周知並鼓勵所屬人員參訓,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1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 本案請貴校鼓勵所屬踴躍參訓,欲報名者,請於115年6月12日(星期五)前至下列網址填寫Google表單:
(一) 調查專業人員培訓班:https://forms.gle/cvgMjXV1H3mJqJfL8。
(二) 調查專業人員精進培訓班:https://reurl.cc/V2ZD5n。
(三) 行為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培訓班:https://reurl.cc/kpb1Zn。
三、 本案培訓班參與人員,本局同意本市市立學校出席人員在課務自理、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以公假登記;私立學校出席人員惠請學校予以公假登記;餘惠請服務單位准予公假登記。另依本府110年2月22日府教中字第1100040545號函暨本局112年2月15日桃教人字第1120010317號函示略以,本局於例假日辦理或核定之教師專業研習,若屬自由參加性質,同意參加人員則得自執行勤務當日起2年內自行選擇補休(課務自理),不另支給加班費。
四、 另性別平等教育法於112年及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於113年 修訂多項條文,倘為法規修訂前取得調查人員證書且近2年內無參與過案件調查者,及歷次未完成訓練者,請學校一併 鼓勵其再次參訓。
五、 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洽祥安國小輔導室,電話:(03) 4192136分機610。
六、 檢附本案實施計畫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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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市115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班暨行為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培訓班一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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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市115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班暨行為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培訓班一案實施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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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本市115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班暨行為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培訓班一案實施計畫-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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