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2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0526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研習透過跨教育階段之教學實務交流與專業對話,推動權利核心課程,並藉由試行學校經驗分享,協助教師將「自我決策」與「自我倡議」融入課程設計,提升教師專業知能,建構以學生為主體、權利為核心之支持性學習環境,落實身心障礙學生有效參與各項活動與會議之權利。 |
| 三、 | 旨揭研習活動訊息如下: |
| (一) | 研習時間:115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 |
| (二) | 研習地點:集思台大會議中心(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85號B1)。 |
| (三) | 報名方式: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或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研習,並於115年3月13日(星期五)前填寫表單https://reurl.cc/DbRjbe。 |
| 四、 | 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活動聯絡人:國立臺東大學特教系專任助理金迎小姐,電話:(089)517-908,E-mail:trtso2024@gmail.com。 |
| 五、 | 本案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本市所屬學校教師並得於研習結束後2年內在課務自理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實補休。 |
| 六、 | 檢附旨揭研習資訊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