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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宣導 陳嘉慧老師 - 公告 | 2018-09-06 | 點閱數: 27

桃園教育局同意貴校薦派家庭教育推展人員,以公(差)假登記前往。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8月30日臺教社(二)字第1070145850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廣泛蒐集各界對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意見,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於107年9月10日下午2時30分,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教育學院大樓3樓第一會議室召開旨揭公聽會(詳如附件實施計畫)。
三、旨揭公聽會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https://goo.gl/TZQ9rt;本案相關問題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林小姐(02)7734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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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家庭教育法細則修正草案公聽會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