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市蘆竹區錦興國民小學114年4月18日錦小學字第1140002815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活動說明如下: |
(一) | 活動時間:114月5月4日(星期日)。 |
(二) | 活動地點:錦興國小。 |
(三) | 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4小時。 |
三、 | 工作人員及參加人員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各校核予公(差)假登記辦理,如遇假日得於2年內核實補休。 |
四、 | 檢附本案活動實施計畫、課程表及報名表1份,或逕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News.aspx?n=5143&sms=10535 )下載。 |
五、 | 本案活動聯絡人:獵戶座童軍團陳柏任(0912-815757)、施枚秀(0919-034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