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003
  • slider image 1005
:::
轉知宣導 徐士凱老師 - 公告 | 2024-11-04 | 點閱數: 35

訂定「桃園市政府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設置及組織運作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三年八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檢送「桃園市政府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設置及組織運作要點」一份。

二、 本府113年10月24日府教資字第1130257712號函併予註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