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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珊老師 - 公告 | 2024-09-24 | 點閱數: 34

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

(二)同一學期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單位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三)改過、銷過或功過相抵後,無受小過以上之處分。

 

優秀學生獎學金補助項目及基準: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各級學校獎勵基準如下:

(1)就讀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達同年級、同年級同科(組)或學程之PR70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2)就讀國民中學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達乙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3)就讀國民小學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甲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2、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申請獎學金,各階段獎學金金額如下:

(1)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每人每學期新臺幣5,000元。

(2)國民中學階段每人每學期新臺幣3,000元。

(3)國民小學階段每人每學期新臺幣2,000元。

其他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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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3學年國教署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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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13學年國教署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實施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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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申請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