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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宣導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24-08-05 | 點閱數: 21

說明:

一、 依本府113年8月1日府原教字第1130208000號函辦理。

二、 具原住民身分者得於其本人、其父母或配偶之所屬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中,於該年度擇一日放假。歲時祭儀屬跨年度者,依公告年度為準,如:本(114)年度公告,卑南族為12月15日至115年1月5日,若為115年1月2日放假者,以114年度計。

三、 茲重申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之權利,請協助宣導、確實落實,並主動關懷及詢問單位同仁歲時祭儀放假之情形。

四、 檢附原函影本、114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公告及附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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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告114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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