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 15251)實施計畫(113-116年)」,並自即日實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3年4月2日府智行字第1130080433號函轉行政院113年3月22日院授數政府字第1134000433號函辦理。 二、 檢送行政院來函及實施計畫各1份。